不可发布违法信息,一旦发现永久封号,欢迎向我们举报!
百科|常识分享
分享各种百科|日常
78信息网 > 餐饮行业新闻资讯 > 百科|常识 >  湖南省宁远县市场监管局对宁远县马旭批发部作出行政处罚 【山西】洪洞县大槐树镇恒源市场万盛干货批发部被罚款50000元


  • 【莆田鞋厂家分类】
  • 【奢侈大牌包包厂家分类】
  • 【潮牌奢侈服饰鞋子厂家分类】
  • 【名表厂家分类】

厂家货源分类区域

湖南省宁远县市场监管局对宁远县马旭批发部作出行政处罚 【山西】洪洞县大槐树镇恒源市场万盛干货批发部被罚款50000元

发布时间:2024-08-12 11:57:36  来源:互联网整理  浏览:   【】【】【

湖南省宁远县市场监管局对宁远县马旭批发部作出行政处罚 【山西】洪洞县大槐树镇恒源市场万盛干货批发部被罚款50000元 

湖南省宁远县市场监管局对宁远县马旭批发部作出行政处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湖南)网站消息,近日,湖南省宁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宁远县马旭批发部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宁市监处﹝2023﹞3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宁市监处﹝2023﹞31号

处罚类别 其他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4-07

处罚内容 1、没收过期的“优可麦”肚饱包面包13包、“麦特旺”酸奶麻花酸奶味面包17包、“麦特旺”提子烧岩烧芝士味面包6包、“两口子”肉松芝士蛋糕21包; 2、没收其违法所得拾肆元(14)元,并处罚款捌仟元整(8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捌仟零拾肆元(8014),上缴国库。

罚款金额(万元) 0.8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014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违法事实 2023年03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接县局分派投诉举报单任务,对宁远县马旭批发部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现场在该店合格区发现1“优可麦”肚饱包面包,其外包装上标示:生产日期:20221103,保质期:3个月,规格:散装称重,数量为:13包;2“麦特旺”酸奶麻花酸奶味面包,其外包装上标示:生产日期:20221201,保质期:90天,规格:散装称重,数量为17包,3“麦特旺”提子烧岩烧芝士味面包,其外包装上标示:规格:散装称重,生产日期为:20221020,保质期为120天,数量为6包;4、“两口子”肉松芝士蛋糕,其外包装上标示:规格:散装称重,生产日期为:20221107,保质期为90天,数量为21包。上述四种食品截止我局执法人员查获均已过期。以上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处罚机关 宁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31126MB0U319636

数据来源单位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30000MB169231XX


【山西】洪洞县大槐树镇恒源市场万盛干货批发部被罚款50000元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涉及洪洞县大槐树镇恒源市场万盛干货批发部销售的红灯料酒。

(一)抽检情况

抽自洪洞县大槐树镇恒源市场万盛干货批发部销售的抽检日期为2021年8月12日的红灯料酒,经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9月22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经查,该批次不合格红灯料酒,共购进300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是原料问题。整改措施是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制度和台账。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三项予以处罚,具体处罚:罚款5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60元。

责任编辑:
热门阅读排行
© 78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