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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时代因专利纠纷向中创新航索赔5.18亿 对方申请专利无效反击 独家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专利战追踪:两件涉诉专利审查结果出炉

发布时间:2024-09-09 14:41:38  来源:互联网整理  浏览:   【】【】【

宁德时代因专利纠纷向中创新航索赔5.18亿 对方申请专利无效反击 独家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专利战追踪:两件涉诉专利审查结果出炉 

宁德时代因专利纠纷向中创新航索赔5.18亿 对方申请专利无效反击

21世纪经济报道 见习记者王巍 北京报道

作为锂电池行业的老大宁德时代起诉行业“黑马”中创新航专利侵权案,标的由1.85亿元提升至5.18亿。而中创新航对宁德时代专利无效的申请,目前正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查中。根据法律界人士介绍,按照司法程序,在知产局审查专利有效性的结果出台前,双方的民事侵权官司会中止审理,知产局的结果会对案件走向产生很大影响。根据查询显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对两项专利作出审查,分别维持全部有效和部分有效,也将对诉讼结果产生影响。

专利侵权案标的增值5.18亿 专利有效性审查正在进行中

2021年7月,宁德时代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中创新航专利侵权。宁德时代方称,自己所持的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疑遭中创新航涉嫌侵权,相关动力电池已搭载在数万辆车上。宁德时代要求中创新航停止制造和销售上述侵权产品。

5月25日,宁德时代方面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证实,近日已向法院提出申请,将诉讼请求中要求赔偿的金额由1.85亿提升至5.18亿元。中创新航则表示尚不便接受采访。

根据此前报道,作为行业头部的两家公司,在专利权的争夺上互不相让,根据中创新航公开披露的招股书披露,中创新航已就宁德时代所持的多项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权无效。根据知产局公开资料,目前宁德时代一项专利被维持全部有效,另一项被维持部分有效,5月16日,中创新航针对宁德时代的“电连接片及电池模组”专利发起的专利无效请求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了口审,结果尚未公布。

法律专家:专利有效性审查结果将影响民事侵权案件走向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赵虎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任何人认为专利无效时,可以通过专利无效程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后会对专利的有效性做出相应的裁定。做出裁定之后,任何一方不服这个裁定,还可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对行政判决不服的,还可以上诉到北京高级人民法院。

就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的专利权之争,宁德时代专利有效与否的结果,对双方民事侵权案件的影响会非常大,依据法律程序,在中创新航提出专利无效的申请的情况下,宁德时代起诉中创新航的侵犯专利权在大部分情况下需中止审理,除非民事侵权案件的法官认为,中创新航的专利无效申请没有正当理由,这种情况下案件可以不中止审理。

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程序,会等到知识产权局作出专利有效与否的裁定,这也给双方的博弈增加了不少变数,如果知产局维持了宁德时代专利的有效,宁德时代起诉中创新航的民事侵权案件就会继续审理;如果知产局部分维持专利的有效性,那会在这个部分维持的基础之上,法院再就双方的专利侵权问题进行审理。

在司法实践中,因为专利有效与否的裁定可能引发行政诉讼,就像前文所说,一方对专利有效与否的裁定不服,都可以向北京知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还可能二审到北京高院,这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因此,民事侵权案件往往不会在行政案件有了最后结果再开始审判,但是行政机关的审查结果以及行政案件的结果,每一个节点都会对民事案件走向起到影响,不排除此前一些案件发生的情况,比如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专利是有效的,但是到了北京识产权法院审理认为专利无效,或者到了高院认为专利是无效的情况,反过来会再次影响民事案件的结果。

(作者:王巍 编辑:李玉敏)


独家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专利战追踪:两件涉诉专利审查结果出炉

记者 | 庄键 孟令稀

编辑 |

宁德时代(300750.SZ)与中创新航(原名中航锂电)之间的专利战在本周升级。

5月23日,宁德时代对外确认,已向法院申请提升专利侵权赔偿金额,要求中创新航赔偿超过5.1亿元。宁德时代此前的索赔金额为1.85亿元。

中创新航今年3月公布的招股书披露,宁德时代起诉该公司侵权的电池相关专利共计五项。其中一项专利的被告为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该公司原为中创新航子公司,目前与中创新航已无股权关系。

去年,中创新航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上述五件专利的无效请求。

据界面新闻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对两件涉及诉讼的专利作出审查决定:宁德时代的“防爆装置”专利维持全部有效,“集流构件和电池”专利维持部分有效。

界面新闻还从知情人士处获悉,中创新航已撤回针对“动力电池顶盖结构及动力电池”的专利无效请求。剩余两件专利的无效请求,目前仍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查过程中。

宁德时代向界面新闻确认了上述信息。截至发稿前,中创新航未对此事进行回应。

韩国市场研究机构SNE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宁德时代在动力电池领域的全球装车量达到33.3 GWh,以35%的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中创新航装车量为4.2 GWh,市场份额4.4%,排名第六。

智慧芽专利咨询专家缪恩生对界面新闻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审查专利权是否应该被授权以及具体的授权范围,法院则根据专利权所明确的权利范围,界定产品是否侵犯了相关专利。

他告诉界面新闻,专利侵权的被告方如果申请专利无效成功,原有的专利权诉讼就失去了基础,相当于变相打赢官司。

“如果专利权被认定全部或者部分有效,专利权诉讼将仍然继续。在专利权部分有效的情况下,法院将按照新界定的权利范围裁决产品是否侵权。”缪恩生补充称。

中创新航今年3月申请在港上市。该公司在招股书中披露,宁德时代对其发起的专利侵权指控缺乏依据,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国家知识产权局已作出审查决定的上述两件涉诉专利中,一件名为“防爆装置”的专利,还与宁德时代此前和塔菲尔新能源的专利侵权案相关。

2020年,宁德时代以塔菲尔新能源侵犯“防爆装置”专利为由,将对方起诉至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1.2亿元。

塔菲尔新能源随后提出专利无效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查后认定,该专利维持部分有效。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书,去年6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定,塔菲尔新能源构成对宁德时代“防爆装置”专利权的侵害,应依法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并判其向宁德时代赔偿2330余万元,涉及经济损失和制止侵权的相关费用。

据界面新闻统计,中创新航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五件涉诉专利无效请求的同时,还提交了另外三件宁德时代专利的无效申请。但这三件专利与两家公司目前的专利权纠纷案无关。

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对其中一件专利无效申请作出审查决定,判定宁德时代的"汇流排与线束板固定结构”专利权全部无效。

发布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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